| 我外婆有2个孩子。一个我妈一个我阿姨。我阿姨离婚一直住我外婆家。户口也在我外婆家。现在房屋拆迁。他们2个人分到1套1室1厅。外公在动迁的时候去世。得到动迁款23万。然后我外婆想要提前把遗产分了。就把23万给了我妈。把动迁安置房给我阿姨。当时动迁登记的时候把我外婆写成了拆迁安置房的户主了。我阿姨现在担心外婆去世以后。她想买卖房屋需要经过我妈同意。所以她要求改成户主。房子是刚刚拿到手的。我想请问。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处理。咨询了一下以后说改户主要交税的。去掉名字也要交税的。我们都不想浪费这个钱。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。可以不用浪费这笔钱。让这个房子在我外婆去世以后归我阿姨所有~不管将来她还是她的孩子买卖该房屋都与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?去公证处公证有用么?我阿姨担心她以后把房子给她孩子。她孩子要卖掉的话。还要经过我这个外甥的同意。有这个说法么?我怎么做才能让她彻底放心?请求各位专家详细解答下我的问题~谢谢! |